福建东建地产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100611304310L):
我局于2023年3月15日对你公司做出《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水部税务分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榕鼓税水限改〔2023〕1002号),由于你公司失联,文书无法直接送达、委托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将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水部税务分局
2023年3月17日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水部税务分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榕鼓税水限改〔2023〕1002号
福建东建地产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100611304310L):
你(单位)开发的东辉花园、榕和楼房地产项目,已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但未在规定的期限缴纳土地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限你(单位)于接到本通知之日起7日内办理土地增值税税款入库手续,并及时将缴款凭证复印一份报我局备案,逾期仍未按规定清缴税款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
对本通知不服的,必须依照本税务事项缴纳或者解缴税款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水部税务分局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