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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福建通捷船务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适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7日09时40分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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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通捷船务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3年6月26日对你公司做出《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适用)(榕税稽通〔2023〕01020527号),由于你公司已实际走逃失联,文书无法通过直接、委托、邮寄、留置等方式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将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后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3627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适用) 

  税稽通 〔 2023 〕01020527 号 

福建通捷船务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102MA8RKY1Y2A) 

  事由:将你单位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依据:根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21年第54号)第十条等规定。 

  你单位符合《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21年第54号)第六条相关规定,我局将你单位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向社会公布失信信息(详细信息见附件),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签署的《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2016版)》有关规定,将你(你单位)失信信息推送至参与联合惩戒部门和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在土地供应、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政府采购、银行授信、政策性资金投放等方面被有关部门参考使用,税务机关适用D级纳税人管理措施。 

  你单位如对本通知书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公布的失信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3626 

附件

  公布的失信信息 

  一、基本情况 

  纳税人名称:福建通捷船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91350102MA8RKY1Y2A               

  注册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工业路东侧、福三路北侧洪山园地块华润万象城(二期)S8#楼14层23商务办公-2              

  法定代表人:沈兔花,女,身份证号码:622429********1967 

  二、案件性质 

  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专用发票 

  三、主要违法事实 

  福建通捷船务有限公司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99份,金额28417736.62元,税额2557596.18元,价税合计30975332.8元 

  四、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根据财政部令第6号公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709号第二次修订)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你公司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99份,金额28417736.62元,税额2557596.18元,价税合计30975332.8元定性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你公司取得的20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金额19730840.44元,税额2565009.16元,价税合计22295849.6元定性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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