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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福州朝鸿物流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26日10时31分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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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朝鸿物流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1年12月13日对你公司作出《税务事项通知书》(榕税一稽通〔2021〕553号),因你公司失联,该文书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将该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后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3年7月26日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榕税一稽通〔2021〕553号 

福州朝鸿物流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102MA31F23F20): 

   事由:变更检查人员依据:《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第十五条规定 

   通知内容:变更后的检查人员为陈文舵、魏绣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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