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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催告书(岩开税强催〔2026〕1001号)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12日09时42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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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亿炜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800754975787F)

本机关于20191129向你(单位)送达岩开税处〔20187号《税务处理决定书》单位在法定期限不履行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履行《税务处理决定书》(岩开税处〔20187号)的处理决定,缴清欠缴的税款306265.19及自滞纳之日起至入库之日止的滞纳金。

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

单位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日起三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人:祝晓颖、翁伟毅

联系电话:05972123611

地址:国家税务总局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执法人员(检查证号):祝晓颖、翁伟毅(闽税征350802250038、350802240044

 二O二六年一月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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