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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连城县税务局公告 (岩连税公〔2023〕 17 号)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5日10时02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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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名称:连城县贸源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825585335032H)

涉税人员:徐品品(身份证号码:352627********1338)

你被举报未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且未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及印花税。因你电话关机,且所在企业不在注册地址和生产经营地址经营,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将《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你处。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将《税务事项通知书》(岩连税北团 通 〔2023〕 07 号)公告送达。

公告内容如下:依据岩税二稽函【2022】55号,你(单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7841.56元,印花税216.21元,限2023年5月12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

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局领取税务文书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15日,上述公告内容将作为《税务事项通知书》(岩连税北团通〔2023〕 07 号)正本被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执法人员:罗文养、郑钶颖

联系电话:18020892687

地址:连城县莲峰镇西环北路2号

 

国家税务总局连城县税务局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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