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业主:熊火根(身份证号码: 360111********1414)
你单位被举报未按要求开具发票,且自开业后未前往税务机关办理税务信息确认和纳税申报。因你(单位)不在注册地址和生产经营地址(龙岩市连城县莲峰镇莲冠大道5号企业服务中心大楼2楼201室艺缘虚拟产业园)经营,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将《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你处。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将《税务事项通知书》(岩连税隔川通〔2023〕10017号)公告送达。
公告内容如下:你(单位)被举报未按要求开具发票,我局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你单位自开业后未前往税务机关办理税务信息确认和纳税申报。现责令你单位于2023年5月27日前,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信息确认、纳税申报和按规定开具发票,逾期未办理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局领取税务文书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公告内容将作为《税务事项通知书》(岩连税隔川通〔2023〕10017号)正本被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执法人员:蔡运龙 胡生连
联系电话:05973129123
地址:连城县莲峰镇西环北路2号
国家税务总局连城县税务局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