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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3日14时29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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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上杭县税务局相关人员税务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
持证人姓名及检查证号:蓝丹平 闽税征350823190031
饶德文 闽税征350823190104
执法机构:国家税务总局上杭县税务局
检查职责:税务检查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
有效期限:长期
以上税务检查证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上杭县税务局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