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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武平县税务局关于2019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05日10时28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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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武平县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市局和武平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不断强化权责意识、程序意识和服务意识,奋发作为、实干担当,法治税务建设工作取得了新成效。现将我局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以来法治税务建设基本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坚持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加强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贯穿法治税务建设各领域、依法行政工作各环节,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入融合,确保法治税务建设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迈进。

  2.推进减税降费落实落细。充分发挥党委垂范、支部引领、党员带头和群团组织作用,引领减税降费工作落地见效;扎实推进“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减税降费协同共治共建格局;政策宣传辅导精准落地,切实增强纳税人的获得感。武平县委陈厦生书记充分肯定了我局报送的《2019年减税新政效应分析》。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公布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的公告》(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182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公布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的公告》(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1827号),进一步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不断提高税收管理和服务效能。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认真贯彻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准确把握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范畴,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以税收法律法规和上级税务机关的规范性文件为依据制定我局税收规范性文件。由法制部门审核把关,严格规范制定主体、制定权限及制定程序,建立健全税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后续管理和监督。2019年,我局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无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事项。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将法律顾问制度引入日常税收执法及行政决策中,帮助我局重大决策进行法律论证、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帮助解决日常工作的重大法律疑难问题,有效化解税收工作的法律诉讼及行政争议,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确保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合法、适当。2019年,我局聘请的法律顾问共参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户次;合同审查5份次;法律咨询15户次;审核、书写、指导文书10份次。

  2.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按照规定履行集体决策程序,贯彻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公开透明。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稳步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将税款征收、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内容在办税服务场所公示,提高了纳税人对税收征收工作的参与度,让纳税人更好的监督税务工作。邀请法律顾问对一起行政强制行为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核,实现执法监督关口前移,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执法记录仪的使用率,确保执法行为透明公正。

  2.完善司法协作机制。积极与司法机关建立良性互动机制,开展经验交流,积极探索实行司法与税收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有机衔接,建立良性互动长效机制。加强沟通联络,使个案协作机制日趋成熟,规范执行程序中有关税费参与分配问题及司法处置被执行人财产所涉税费缴纳问题。作为税收债权人参与破产清算、重整,保障税款优先权,维护税法尊严。2019年,与武平县人民法院共同签订《武平县人民法院 武平县税务局 税务协助合作备忘录》,协作解决“基本执行难”问题。同时,与法院司法协作清理欠税68.54万元。

  3.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征收管理股与法制股共同梳理行政处罚流程,尤其是一般程序处罚流程,重点对是否责令限期改正、纳税人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告知、文书送达等关键节点进行提示提醒。同时,组织县局执法人员共同学习《关于发布〈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和〈福建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1号),及时掌握最新版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规定,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内控监督平台的日常运用和监督管理,通过规范操作、流程制约和风险监控,将内控的要求落实到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对重要岗位、重要执法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采取预警、审核和检查等防控措施,切实发挥内控“严管理、控风险、治未病、保平安”的积极作用。

  2.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武平县税务局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实施方案》、《国家税务总局武平县税务局干部轮岗交流管理办法》等文件,落实干部选拔任用、轮岗机制,加强工作作风及重点工作的监督,维护良好政治生态。自觉接受外部门监督,对税收执法和干部管理中发现问题坚决予以问责。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完善行政应诉复议工作机制。以法律法规为基础,积极化解税务行政争议,将学习行政应诉复议相关规定作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前学法内容,明确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成立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充分保障纳税人救济权利。

  2.多渠道化解纠纷。在道德讲堂、专题培训、入户宣传结束后主动征求纳税人工作意见建议,将纳税纠纷解决在源头。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学习《福建税务系统信访工作办法》,推进信访办理法治化。与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开展,对按照规定需要公开的政务事项,依法依规及时办理,确保纳税人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纳税人的监督,推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在阳光下运行。

  2.积极落实双公示制度。我局严格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向县发改局报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进一步推进我县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加强普法宣传。围绕减税降费的税收工作主线,依托“税收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法治文化宣传周”等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收普法教育活动,宣传减税降费政策,扩大普法受众面。由业务部门骨干精英组成师资,利用“纳税人学堂”等形式开展专题培训8场次,全面解读了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扩大了税法宣传教育面,提高了公民纳税意识。选取有代表性的行业纳税人开展纳税人座谈会7次,对税收征收、税收管理、税收执法等行为提出意见建议,通过面对面交流提升广大纳税人的法律知识,加强维权意识。

  2.组织干部更新知识提升培训。11月下旬,我局组织52名税务干部到厦门大学参加培训,通过学习业务专业知识、典型案例分析、税务争议解决等内容,进一步牢固了税务干部的法治思维。

  3.发挥纳税信用增值效果。树立褒扬诚信的价值导向,将企业的信用资产转化为有形资产,进一步深化“线上银税互动”合作机制,推动税务、银行信息互通,帮助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的问题。2019年,我局纳入信用管理总户数2729户,参评户数2459户,其中:评价结果A级纳税人102户,占比4.16%B级纳税人751户,占比30.54%。对良好信用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有力支持中小绿色产业发展。

  4.与县政府联合举办“县长税课”活动。扎实推进“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减税降费协同共治共建格局。县政府各部门共同助力减税降费工作,在提升纳税人获得感、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县域经济发展上做到定点发力、协同作战,不断增进税收共治水平。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加强人才培养。鼓励干部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减税降费统考、学法考试及岗位大比武,动员具备法学专业背景的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加强在职自学,丰富了税务干部的法律及税收业务知识储备,促进了依法行政水平的整体提升,共同营造尚法环境,凝聚税收法治力量。

  2.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通过外援作用,强化税收法治的外部保障,尤其是处理疑难案件、税收执法共性问题。积极吸收法律顾问的专业意见,发挥好智囊的作用。同时,我局鼓励税务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为建立法治税务储备优秀人才。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强化依法治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常态化工作机制,强化领导小组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核心作用,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武平县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突出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19年,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4次。

  2.强化法治考核。把法治工作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年度考核时,对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法进行评议。

  二、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我局将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领导,围绕税务工作主线不断优化执法方式,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税收秩序,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夯实依法治税基础工作。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学法制度;围绕税收工作主线强化法治宣传,增强纳税人、缴费人的纳税遵从度;鼓励税务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争取公职律师资格,加强税收法治队伍建设;继续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二)持续加大监督力度。积极与党政机关配合,拓宽纳税人、缴费人监督渠道,推动监督检查常态化。稳步推进“三项制度”,促进税务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接受社会的监督,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加强税收法治内部建设。一是推行权力清单和权责清单,优化税务部门职责体系和税务执法方式,深化“放管服”改革,改善税收营商环境。二是加强培训力度,提高税务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观念,提升法律素养,培养法治思维,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三是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将内控工作“朝深里做、往宽里拓、向高处集、于实处落”,为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国家税务总局武平县税务局

   202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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