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武平县税务局在市局党委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部署要求,积极履行税收职能,不断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进程。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法治思想,夯实法治建设根基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学习重点内容,列为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二是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县局党委在法治税务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到税收改革发展的各领域、各环节,把科学思想转化为推动全面依法治税的强大动力。三是加大“岗位技能”学法用法力度,认真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考前辅导和模拟测试,充分发挥“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学习载体作用,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指导实践能力。
(二)优化“项目管家”管理,提升纳税服务水平
按照省局《关于深化拓展“项目管家”工作的通知》要求,将青年才俊、业务标兵、公职律师、“三师”资格人员等调整充实到服务团队,通过线上沟通、调研走访、政策宣讲、座谈交流等形式迅速对接重点项目企业,重点对接2024年度新增项目企业,主动宣传服务举措,收集企业意见建议,协调解决涉税困难,积极响应涉税诉求。聚焦提升企业服务质量,按照“领导班子+业务专家+青年骨干+联络员”的方式,对辖区19户重点项目提供全周期、全流程、个性化服务,选派“梁野菁税”青年服务团队深入企业一线,关注重点项目企业诉求,第一时间解决涉税疑问,助力重点项目加速落地。今年以来,开展上门走访服务43户次,收集问题诉求1个,解决问题1个。
(三)规范税务执法行为,严格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持续推进落实“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加强对基层分局行政处罚事项辅导,积极开展税务行政处罚案件抽查。2024年,更新执法信息公示20条,税收执法音像记录217条,开展重大法制审核4户次,有效保障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公平性与规范性,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二是提升税务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以学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抓手,着力提升县局税务干部法治素养,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能力水平。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实现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决策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一是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县局第一责任人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充分发挥重大税收事项集体决策机制作用,对于局内重大税收决策及出现的疑难税收问题进行集体审理,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二是严格落实坚持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将法律顾问制度引入日常税收执法及行政决策中,帮助解决日常工作的重大法律疑难问题,有效化解税收工作的法律诉讼及行政争议。
(五)强化内部控制监督,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一是严格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采取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方式,惩戒为辅、教育为主,注重查找原因,积极整改,确实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2024年落实责任追究20人次,其中批评教育11人次,免予追究9人次。二是依托内控监督平台,做好风险疑点核查,全年累计开展税收执法风险疑点核查7批次79条数据,发现问题70户次,均已整改到位。三是提升税收风险感知能力,对多税种、多事项及重点关键领域开展一体式风险分析,以“对上承接+自行分析”双向并行工作思路统筹核查各类税收风险疑点数据。
(六)依法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工作平稳有序
一是提升应对能力。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送、应急响应、恢复重建和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开展应急方案实战演练,不断提升处置和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二是定期开展摸底排查。落实领导带班和政务值班制度,加强检查抽查,稳控突发事件和应急风险。紧盯重要领域时段,特别是在各重大节日前期,加大对重点群体、涉税敏感事项的排查化解力度。
(七)完善纠纷化解机制 有效化解涉税(费)矛盾
一是健全纠纷化解机制。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成立“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会沟通、能调解、善调解的专业优势,及时处理纳税服务投诉,切实保障纳税人的救济权。建立纳税人维权中心,有效预防和化解税务行政争议。二是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坚持“复议为民”宗旨,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不断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切实保障纳税人的行政救济权利。
(八)健全制约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强化权力运行监督。着力健全严管体系,层层压紧压实政治责任。持续深化综合监督,用好智慧监督平台,加大一案双查、“双向倒查”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从严治税贯通互促。充分发挥纪检委员“三个贴近”作用,开展季度警示教育24场次、典型案例分析研讨12场次;深入开展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针对吃拿卡要问题等三个专项整治开展自查自纠、警示教育445人次。二是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开展,将政务公开工作与税收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对纳税人申请公开的政务事项,依法依规及时办理,确保纳税人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纳税人的监督,保障纳税人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九)建设数字法治政府,智慧税务稳步推进
全面加强“新电子税务局”上线推广,分3批次实现全县1.3万户纳税人缴费人顺利上线全国统一规范的新电子税务局。针对灵活用工市场的发票代开难题,推广灵活用工领域“支付即反向开票”场景应用,已推广接入乐企平台17户企业,其中2户为反向开票企业。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依托“以数治税,协税护税”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欠税管理规程,加强欠税管理。
(十)强化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体制机制
一是加强党委领导。县局党委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责规定》,充分发挥单位领导下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法治建设中的统领作用,及时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和非税收执法中的重要问题。二是加大考核力度。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要求,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推行“三项制度”等法治建设重点内容纳入绩效考核,多维度评定法治建设成效。三是加强能力建设。扎实做好2024年度学法考试,县局通过率为100%。加大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统筹使用力度,为税务执法、行政管理、争议化解、风险应对等工作提供法律支持。
二、工作亮点
聚焦破产企业涉税难题,积极主动履职尽责,强化与地方部门协作,加强破产企业税收管理,并取得一定成效。
迅速部署落实,启动台账管理。收到破产企业资产管理人的通知或者法院破产裁定之后,立即启动债权申报流程,建立破产企业登记台账,及时跟进纳入台账管理的破产企业,安排专人主动联系资产管理人核实情况,牵头办理破产企业涉税债权申报,收集整理破产法律、税收执法、税务争议解决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为后续申报税收债权做好准备。
推动信息共享,促进税收共治。主动与法院对接沟通,指派专人负责日常案件涉税资料的收集、传递和统计分析等工作,随时研究解决不动产司法拍卖执行和涉税办理相关的问题,促进良性互动,进一步构建“税务+法院”税收共治新格局。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2024年我局在法治税务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税收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纳税人和小微企业对一些复杂的税收优惠政策了解不及时、准确。二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加强,2024年度新录用公务员执法资格考试成绩不理想、通过率不高。三是税收信息化建设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数据共享、信息安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建议:一是加大对税收政策宣传的支持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加强新录用公务员的学习培训。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集中学习和模拟测试,提高新录用公务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三是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税收征管的信息化水平。
四、下步计划
(一)持续加强法治教育,提高法治意识。一是加大税法宣传辅导。以税收宣传月、“春雨润苗”行动为契机,收集纳税人提出的服务需求和反映的问题困难,为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税费政策和税收法律知识。广泛开展税法宣传活动,加大民法典宣传力度。二是强化法律人才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普法学习及学法考试、税收执法资格考试、鼓励干部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注重培养善于融通法律、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专业人才团队,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持续加强日常执法督察,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制定执法督察工作方案,找准风险事项开展督察,防范税收执法风险。二是运用内控平台取数。以税收大数据分析为切入点,以内控监督平台为依托,建立“扫描筛选、分析比对、推送核查、复核管控、成果运用”管理闭环流程。三是强化整改运用。建立台账,细化问题小类,明确整改措施,指导责任单位如实填写整改工作台账,实现风险防范常态化、监控精准化。
(三)持续加强三项制度落实,提升服务水平。一是依法全面准确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等信息。二是对规定执法事项进行全过程记录,将录音录像、行政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主要形式,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加强法制审核人员专业能力培训,促进法制审核规范有序,确保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国家税务总局武平县税务局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