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now | date("yyyy年MM月dd日 EEEE")}}

国家税务总局武平县税务局平川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11日15时22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

字体:   

岩武税平川 2025〕0630  

龙岩润明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91350824MA34EF7WXM 

  事由: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出口货物的企业所得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你(单位)在2021年通过海关出口货物,未按规定如实填写相关收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电子税务局或到办税服务厅按应征出口销售额更正申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5日按照本通知要求缴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在60日内向国家税务总局武平县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国家税务总局武平县税务局     

2025年7月11日         

附件下载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