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now | date("yyyy年MM月dd日 EEEE")}}

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新罗区税务局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2日09时51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

字体:   


李咚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证号:H****4112)、

李伟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证号:H****8533):

你们均为龙岩欧华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3005840782817,已注销)注销前的股东。龙岩欧华贸易有限公司原取得的《清税证明》(龙新税一税企清202032667号)作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九条及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责成你们重新办理龙岩欧华贸易有限公司解散的税收清算。

我局从2024年3月4日起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将《税务事项通知书》(龙新税东城通 〔2024〕1号)》(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送达你们处。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将《税务事项通知书》(龙新税东城通〔2024〕1号)公告送达。

请你们及时到我局领取税务文书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公告内容将作为《税务事项通知书》(龙新税东城通〔2024〕1号)正本被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新罗区税务局

                                   2024年4月22日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