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新罗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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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现公布2022年新罗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紧紧围绕省、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增强服务意识、拓宽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规范、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局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官方网站、新罗区人民政府网、办税服务大厅公告栏和纳税人学堂、税企微信群等新媒体延伸平台,依法依规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动态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做好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和依申请公开内容的审查机制。持续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明确局内各单位职责分工,加强依申请公开规范化、痕迹化管理,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按照《条例》要求,规范审查流程,完善审批程序,将审查责任落实到位。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政策公开审核制度,对公开信息发布与审核实施层层把关、分级管理。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梳理、规范和确认权责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2022年,我局未发生违规发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创作、制作税费政策宣传图文材料,通过总局、省市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报刊等拓宽政务公开受众范围。2022年,我局共在《中国税务报》上稿9篇,在《福建电视台》《福建日报》、新闽网等福建省主流媒体上稿27篇,在“福建税务”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稿15篇,在龙岩电视台、龙岩税务官方微信公众号、闽西日报上稿27篇。

(五)监督保障

为加强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工作,我局建立健全区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务信息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增强各股室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回应关切的能力,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7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2年,我局进一步建立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各项要求,较好得反映了部门工作实效和具体工作进展,但仍然存在政务公开的实时性、规范性、全面性有待加强等问题。2023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提高:

(一)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和各项制度

加强股室之间的沟通协调,明确各股室的职责和责任,将政府服务与税务部门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完整、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

(二)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

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和培训工作,不断培养具有专业素养的工作队伍,紧密结合新罗税务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

(三)进一步梳理公开信息

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管理,对公开内容不健全的,及时进行补充完善,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

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提高纳税人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知度,为群众监督提供详尽的资料。认真接待和处理来自广大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在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及时依据追究当事人和领导的责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无主动公开情况需要说明事项;

(二)本年度无依法申请公开情况需要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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