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系统内普及的重点法律法规 |
面向社会普及的重点法律法规 |
责任领导及科室 |
具体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实施时间 |
具体措施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
责任领导: 曹华文、苏勇
责任科室: 办公室、法制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
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广大纳税人缴费人 |
2024年上半年,下半年各一场。 |
1.在重要节日结合“税收宣传”开展普法活动。 2.日常工作中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纳税人学堂、集中学习和自学等方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