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821699018027T):
因无法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长汀县税务局福建长汀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汀税经开限改〔2024〕455号)。
《国家税务总局长汀县税务局福建长汀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汀税经开限改〔2024〕455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