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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公告(岩税一稽公〔2019〕7号)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0日10时39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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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利能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8000708997282,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适中镇中坪南路9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因你单位不在原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适中镇中坪南路98号)经营,且相关人员无法联系上,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将《税务检查通知书》送达你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规定,现将《税务检查通知书》(岩税一稽检通一〔201990101号)公告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黄进文、钱小琴等人,自2019819日起对你单位201861日至2018630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公告之日起5日内到我局就涉税事宜接受检查。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19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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