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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公告(岩税一稽公〔2021〕2号)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2日09时35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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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鑫喜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800056145153Y,法定代表人:沈华钦)

根据我局工作安排,需对你单位进行税务检查,因你单位不在原注册地址和生产经营地址(龙岩市新罗区罗龙路96号龙盛花园B910号)经营,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将《税务检查通知书》送达你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现将《税务检查通知书》(岩税一稽检通一〔20214号)公告送达。公告送达内容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庄淮河、苏志伟、黄进文等人,自2020115日起对你(单位)201511日至201512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请你及时到我局领取税务文书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公告内容将作为《税务检查通知书》(岩税一稽检通一〔20214号)正本被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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