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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公告 (岩税一稽公〔2022〕21号)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0日16时08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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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岩市华利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800678474541T, 纳税人注册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雁工业集中区东区1):

  因无法通过其他法定方式送达,现我局依法对你公司公告送达《催告书》(岩税一稽强催〔2022〕38)。

本机关于2022年420向你(单位)送达岩税一稽处〔202226号《税务处理决定书》单位在法定期限不履行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到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新罗区税务局缴纳少缴的增值税1284776.5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64238.82元、教育费附加38543.30元、地方教育附加25695.54元,累计1413254.16元。对少缴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1349015.32元,从滞纳税款之日起至入库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

单位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日起三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人:江河伟

联系电话:2182558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中68号税务大楼第一稽查局执行股办公室

执法人员(检查证号):邹日忠,江河伟闽税稽3508191018,闽税稽3508191019

本公告自发布次日起满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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