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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4日16时59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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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无法通过其他法定方式送达,现我局依法对你公司公告送达《税务稽查结论》(岩税稽结〔2023〕2号)。
经我局于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12月15日对你公司(地址:福建省长汀县汀州镇腾飞二路17号A栋三楼)2021年10月16日至2023年6月15日期间纳税情况的检查,未发现税收违法问题。
本公告自发布次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