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咚怡(纳税识别号:H20243440031179146、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号:H****4112):
因无法通过其他法定方式将《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冻结存款适用)(岩税稽税保冻〔2024〕1号)送达你处。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将《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冻结存款适用)(岩税稽税保冻〔2024〕1号)公告送达。
公告内容如下:鉴于你(单位)(地址: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北角锦屏街鸿福大厦9T)存在转移财产迹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五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局长批准,决定从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28日冻结你(单位)在国金证券的资金账户1010****88存款捌仟贰佰壹拾伍万玖仟玖佰柒拾玖元陆角贰分(¥82159979.62),并添加撤指定、转托管权限。对信用账户11010****88添加禁止银行支取的限制。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冻结账户的账号:资金账户10100****88,信用账户1100****88。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