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刚豪服装制造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50821MA331MLK8X):
  因无法通过其他法定方式送达,现我局依法对你公司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岩税稽通〔2024 〕1124号)。
  事由:拟将你单位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依据:根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4号)第八条等规定。我局拟将你单位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向社会公布失信信息(详细内容见附件),拟将你单位失信信息推送至参与联合惩戒部门和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在土地供应、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政府采购、银行授信、政策性资金投放等方面被有关部门参考使用,税务机关适用 D 级纳税人管理措施(由税务机关纳税信用管理部门按纳税信用制度执行)。
  你单位有陈述、申辩权利,请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我局进行陈述、申辩,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或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的,视同放弃权利。
  附件:拟公布的失信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4年12月31日
  拟公布的失信信息
  一、基本情况
  纳税人名称:长汀县刚豪服装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821MA331MLK8X
  注册地址:福建省长汀县汀州镇腾飞三路10号福丰服装有限公司厂房
    法定代表人:萧长淳、男性、350582********3598
  二、案件性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三、主要违法事实
  经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检查所属期内,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46份,金额4218.57万元,税额548.41万元;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65份,金额25.42万元,税额2.12万元。
  四、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本公告自发布次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