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之茂商贸有限公司(纳税识别号91350822MA8UMATW2D,法定代表人:连晶天):
根据我局工作安排,需对你单位进行税务检查,因你单位不在注册地址和生产经营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九一西路115号201室(集群注册))经营,我局从2025年3月5日起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将《税务检查通知书》送达你处。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将《税务检查通知书》(岩税一稽检通〔2024〕86号)公告送达。
公告内容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任俊亮、李恒水、黄雨胜、黄进文等人,自2025年2月24起对你(单位)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局领取税务文书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公告内容将作为《税务检查通知书》(岩税一稽检通〔2025〕8号)正本被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