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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公告(岩税一稽公〔2026〕17号)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07日08时53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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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基航建材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822MA8RE1TN8D,法定代表人:白前程):

  因无法通过其他法定方式送达,现我局依法对你公司公告送达《催告书》(岩税一稽强催〔2026〕6号)。

  本机关于2026228日向你(单位)送达岩税一稽罚〔20263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到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永定区税务局缴纳缴的罚款100000.00元。  

  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

  单位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日起三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人:江河伟

  联系电话:2182558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中68号税务大楼第一稽查局执行股办公室

  执法人员(检查证号):江河伟、杨策(闽税稽3508191019,闽税稽3508191020)

  本公告自发布次日起满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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