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目录名称: 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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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食堂蔬菜、动物肉、水产品类食材采购项目(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邦科技(福建)有限公司(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南城莲东北路3号办公楼5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6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BCO2024G04-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食堂蔬菜、动物肉、水产品类食材采购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95万元人民币(实际采购价以食品交货量为准,但不得超过此预算价)。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6月15日至2025年6月14日。
项目内容:(1)本次采购为一个合同包,主要采购物品为在采购人所需的蔬菜、动物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包含但不限于)供应及配送,核算采购具体金额时以实际种类和数量为准。(2)本次采购设有采购预算价,采购时根据采购单位需求(种类、品牌、数量等)。合同期满则合同终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 凡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述服务的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等,如投标人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状况报告】;
(3)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
(5)如由授权代表前来磋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无需提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磋商。须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及提供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
注:1.以上资格条件,各供应商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2.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补充资格说明:
根据《龙岩市财政局关于简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的通知》,针对预算金额在200万元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项、“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项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项,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供应商,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资格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自行采购项目参照上述规定执行)(采购文件其他地方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 资格承诺函 致: 我单位参与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1. 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财务状况报告。 2. 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3. 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 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成交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邦科技(福建)有限公司(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南城莲东北路3号办公楼503室)
方式:购买磋商文件者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后发邮件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2238889@163.com。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并不受理其投标。 磋商文件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售价:¥200元(人民币)汇款信息:开户名:安邦科技(福建)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龙岩新罗支行;银行账号:171010100100102278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6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安南路152号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综合办公楼18楼会议室
五、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6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与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一致。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盖章)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安南路152号 联系方式:刘朝生、0597-21822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邦科技(福建)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南城莲东北路3号办公楼503室
联系方式:黄先生;13605917113;2238889@163.com;www.abco.cn
2024年5月28日
附: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食堂蔬菜、动物肉、水产品类食材采购项目(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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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ABCO2024G04-1 合同包号: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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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1、现场购买地点:安邦科技(福建)有限公司(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南城莲东北路3号办公楼503室)。2、网络报名:填写好报名表并缴款,材料扫描后发邮件2238889@163.com,代理公司把磋商文件发给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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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款信息 |
开户名:安邦科技(福建)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龙岩新罗支行;银行账号:1710101001001022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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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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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全称并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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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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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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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开户行(注明支行)、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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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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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填写本表格并签字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2238889@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