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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2018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8日16时47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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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省局和龙岩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奋发作为、实干担当,高质量推进龙岩税收事业新发展。现将我局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以来法治税务建设基本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坚持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加强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贯穿法治税务建设各领域、依法行政工作各环节,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入融合,确保法治税务建设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向前迈进。二是严格依法征税。认真贯彻组织收入原则,以“四个坚决”要求为准绳,紧盯组织收入进度,强化重点税源监控,深入开展税收分析,不断提升征管水平,实现组织收入的平稳增长。三是依法发挥税收职能。充分发挥税收杠杆调节职能,全面落实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减税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落实鼓励高新技术、促进小微企业发展优惠减免,有效减轻企业和个人税收负担。四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落实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公布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的公告》和《关于公布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的公告》,主动适应税收管理由主要依靠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管理转变的要求。五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涉税事项“最多跑一次”、简易注销等规定,纳税人即办率达93.48%。积极推进电子税务局应用,推广税务电子填单系统、版式文件管理系统,方便纳税人办税。“一企一策”服务重点企业、民营企业等,助力企业发展,持续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贡献税务力量。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严格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认真把握审查、清理、备案三个环节。二是健全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成立清理小组,按“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研提、确认清理意见。三是建立健全税收政策动态收集机制、常态调研机制和执行反馈机制,针对现行税收政策执行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反馈意见或专题报告。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完善行政决策规则。制定并完善市局党委工作规则和市局工作规则,衔接完善市局党委会议和行政会议的重大决策范围与程序,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作用。全面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事项决策、税收政策制定等方面的专业作用,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依法治税能力水平。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我市税务系统作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单位,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为提高税收执法“能见度”“透明度”,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认同感和公平感发挥了重要作用。试点以来,累计拍摄影像资料331.5小时664户次。二是不断完善税收执法程序。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有效规范执法行为,体现税务执法的公正公平;严格落实税务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要求,大力推进税收管理向加强事中事后管理转变。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是完善权力制约机制。认真落实监督基层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人事岗位分工规定的执行情况;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促进依规决策、民主决策;加强评先、评优、人才库选拔监督,严格出具证明,把好监督关。二是大力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坚持“制度+科技”,上线内控平台,制定市、县、分局专项内控风险操作指引体系,及时纠正执法过错。三是深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切实加大税收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不断提高税收执法行为水平。四是全面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教育防范,切实用纪律管住绝大多数;组织巡察自查自纠,对漳平市税务局开展机构改革专项巡察,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再排查、再改进;开展纪律教育月及警示教育系列活动,引导干部筑牢思想防线。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完善复议应诉工作体制机制。成立主要负责人为主任的行政复议委员会,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面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注重说理式执法文书,有力保障行政复议申请人合法权益。2018年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6起。二是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认真贯彻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严把事实证据、材料审核、案件定性、案件移送“四道关口”,充分发挥重案审理对税收政策、征收管理、税务稽查等方面拾遗补缺的积极作用。三是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做好12366热线服务系统投诉工单的接收、转交,做好上传下达,做好反馈。做好其他来源投诉的登记和分派、网络留言投诉的登记和分派,及时处理终止流程。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公开透明,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税收规范性文件均与政策解读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发布。加强政策解读,准确传递政策意图;积极参与和使用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调整信用信息目录,做好“双公示”信息公示工作,及时向龙岩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送纳税基本信息、良好信息、警示信息。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是提升税务机关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健全落实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前学法制度,将领导干部学法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党委书记上党课、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两学一做”集中学习研讨等形式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着力培养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税收法治意识。二是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按照市法制办的要求和统一部署,组织市局干部参加市直机关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统一考试;将法治税务专题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每年安排2-3天培训课程组织一线执法人员学习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通用法律知识和征管法、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等专门法律知识。三是加强税法宣传教育。开展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安排干部职工前往集中宣传场所(街心广场)设置咨询服务点,向来往的群众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解答群众提出的社会问题。此外,还通过办税厅LED、电梯口显示屏、内部网站等媒体在宣传税法及最新的法律知识。四是引导形成诚信纳税氛围。按照“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要求,充分发挥纳税信用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主动、及时、准确推送给有关部门;认真落实《联合惩戒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实施方案》,明确26项联合惩戒措施和具体操作,有效推进多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执行联动机制,促进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机制;将“银税互动”激励对象由纳税信用B级以上企业扩大到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和个人,市、县(区)级税务部门分别与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等26家商业银行签订合作协议。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人才培养使用。发挥公职律师在税收执法各环节中“智囊团”“领头雁”的重要作用,为推进依法治税提供有力保障。截至目前,全市税务系统共有公职律师13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3人。二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重点推进法律顾问工作由税务行政复议诉讼向行政管理、规范执法各个领域延伸,使法律顾问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发挥作用。截至目前,全市税务系统已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三是提升法治队伍素质。严格执法资格管理,要求新录用人员全体参加执法资格考试,未经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据统计,2018年共23人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均已通过,通过率100%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加强依法治税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积极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完善决策机制,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建设,坚持依法民主科学决策,加强过程和结果的有效监督,确保法治运行常态化。

  二、2019年工作思路

  2018年,全市税务系统在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税收法治观念有待提高,依法治税基础工作还需夯实,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力度尚需加大等。下一步,全市税务系统将奋发作为、实干担当,不断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突出减税降费主题、税费收入主业、执法监管主线,巩固扩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成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制定完善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强化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总局2018年底公布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和38日公布取消15项税务证明事项的有关要求,持续深化简政放权、“减证便民”、优化服务;深化行政司法良性互动,健全税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与法院等司法部门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提升依法应诉能力,从源头预防行政纠纷。

  (二)加强税收法治建设。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税收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不断提高税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强化税务行政复议应诉职能;加强税收法治队伍建设,深入推进税务干部尊法学法懂法用法守法,营造税收法治文化氛围。

  (三)不断创新税收法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全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对行政权力的源头及其运行的过程和结果进行全面规范,促进税务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探索税务行政复议重大疑难案件“听证式”审理,畅通纳税人表达诉求的渠道;探索建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建议制度,对审理工作中发现的税政、征管、稽查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以审理建议书形式反馈相应部门,发挥以审促查、以审促管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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