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中若(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省沣锐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炎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税务智慧自助云厅修缮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国家税务总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东侨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一楼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为1296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296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10日08时30分00秒至2021年09月14日17时30分00秒前往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宁德市闽东西路7号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000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开标现场以现金方式递交。开标结束后,保证金当场予以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9月 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宁德市闽东西路七号三楼(宁德职业中专旁)。投标人拟派出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上述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逾期送达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地址:蕉城区蕉城南路90号,邮编:352100
电话:0593-2991996,
联系人: 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闽东西路七号三楼,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365920554@qq.com
电话:0593-2922398,传真:0593-2922398
联系人:刘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