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受国家税务总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委托,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0658-22711OO1389/01、国家税务总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税务文化展厅装饰采购项目组织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国家税务总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税务文化展厅装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2022-09-16 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58-22711OO1389/0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税务文化展厅装饰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261922元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261922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261922元
询价保证金:26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其他设备 |
1(批) |
否 |
详见询价通知书要求 |
261922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询价通知书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描述: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描述:是指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闽财购〔2018〕29号及“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监狱企业” 的政府采购政策。(3)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6)宁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宁财购〔2022〕13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09-16至2022-09-16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东路2号金港名都B区14栋1梯1401;
方式:电子邮件或者现场报名。填写询价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我司电子信箱(邮箱地址:1827036846@qq.com)。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09-16 15:00(北京时间)(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东路2号金港名都B区14栋1梯1401
六、开启
时间:2022-09-16 15: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东路2号金港名都B区14栋1梯1401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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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90号
联系方式:0593—2991996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东路2号金港名都B区14栋1梯1401
联系方式:0593-2938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阮
电 话:0593-2938111
附件:询价通知书购买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