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福安经济开发区税务局诚邀装修供应商于2024年06月20日12:0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书面密封报价响应文件参与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和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福安经济开发区税务局拟对综合大楼一层改造为办税大厅,包括:天棚吊顶、地面铺贴、墙角线、墙面、背景板、玻璃隔断、自助办税区、税悦工作室、导税台、窗口柜台、线路施工、卫生间改造等(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二、采购项目限价
30万元以内;
三、资格条件
参与竞争采购的施工公司需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具备相关资质,提供相关证明的施工公司;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采购方式和成交原则
以竞争的方式组织采购,以最低价成交。
五、本项目装修改造对象
服务地点是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福安经济开发区税务局综合大楼一楼;
六、报价及履约保证金
报价不得高于30万
七、验收及付款方式
本项目施工方和需求单位共同组织验收,其中需求单位组织验收小组对项目按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
需求单位凭项目立项审批文件资料及采购审核审批表、采购小组会议纪要、项目采购结果呈报表、项目合同、项目验收报告和发票或固定资产管理资料等,办理项目合同款项支付。
八、采购文件领取及报价截止时间、地点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06月14日至2024年06月20日(间隔不少于3个工作日)。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0日17:30时(北京时间)
地点:福安市罗江街道三江五路37号,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福安经济开发区税务局综合大楼
九、报价响应文件组成
1.报价一览表、效果图
2.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报价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代表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
4.其他证明文件
5.具体响应内容(要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
十、在报价截止前,采购人可以对本文件进行修改或更正。
联系人:林韦光 联系电话:15710614945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福安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2024年0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