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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福安市税务局各分局受灾维修及修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3日09时27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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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福安市税务局各分局受灾维修及修缮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安市城北街道世纪大道233号四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83115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MTZB(ZX)2021-029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安市税务局各分局受灾维修及修缮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4.1692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4.1692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1 

1-1 

城北税务分局受灾维修项目 

1(项) 

38052 

 

641692 

12800 

1-2 

城南分局受灾维修项目 

1(项) 

76642 

1-3 

机关大楼受灾维修项目 

1(项) 

23870 

1-4 

金山北路5号周转房修缮项目 

1(项) 

167480 

1-5 

金山北路5号受灾维修项目 

1(项) 

64889 

1-6 

溪谭分局受灾维修项目 

1(项) 

174605 

1-7 

下白石分局受灾维修项目 

1(项) 

96154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 60 )天内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 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明细 描述 a1投标函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a4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由招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资格要求特定条件”中详细列明 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a11投标保证金 特定资格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投标人需提供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0821  2021082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安市城北街道世纪大道233号四楼 

  方式:现场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083115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安市城北街道世纪大道233号四楼 

  五、开启 

  时间:2021083115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安市城北街道世纪大道233号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报名费、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中闽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上江城支行 

    号:3505 0187 7707 0000 1277 

  (供应商应按照所报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注: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电汇或现金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2、报名方式: 

  1)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直接至我司办理,须填写购买登记表; 

  邮箱:fjszmtzb@163.com、报名表由代理公司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安市税务局      

  地址:福安市天马路87号         

  联系方式:刘光雄 173059309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福建省中闽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安市城北街道世纪大道233号四楼             

  联系方式:小郑 180503672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郑 

  电 话:  18050367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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