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安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宁德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宁德市税务工作会议,以健全完善依法行政为抓手,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现对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
我局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落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税收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重视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
为提升税务干部依法治税的能力和水平,组织全局积极参与法治能力考试;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组织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12月开展“局长法治课”,由局长吴明森为全体干部讲课。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一)坚持组织收入原则。按照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费的组织收入原则,坚持减税降费与组织收入同部署、同推进,科学研判收入形势,深化重点税源调研分析, 加强收入运行监控、统筹与调度,实现税费收入持续平稳增长,为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
(二)落实税费优惠政策。2023年在税收业务骨干团队的业务辅导下,我市按摩器行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1255万元,我局为企业审核办理留抵退税共4.2亿元;通过微信群向企业发送税费事项温馨提示100余条,针对不同类型纳税人开展送政策专题培训3场;结合市文明办创建文明城市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入户宣传400余户次,发放税费优惠政策宣传手册450份;成立“项目管家”服务青年突击队和服务团队分批次入驻青拓实地指导,截至11月底青拓集团留抵退税共2.98亿;召开青拓系列重点生产企业税源研讨会,解决企业疑难问题2个,并协助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申请授信额度增加,额度从原有的30亿提升到50亿,有效提升税费服务质效。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国家税务总局福安市税务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和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工作方案》,推出63项系列举措,将营商环境和满意度提升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到各部门,全年共召开4场专题工作推进会、1场调查分析会和1场调研座谈会。2023年在全省纳税人满意度测评中,我局取得全省排名第十三、全市排名第五的成绩。
(四)聚力加强税费管理。加强税费收入统筹,认真做好减税降费规模测算等工作,强化青拓等重点税源企业的管理,加强税(费)源调查,准确把握经济走势,并积极向福安市委、市政府汇报组织收入及减税降费情况。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遵照宁德市局要求,制定《国家税务总局福安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福安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按要求组织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积极完善税务行政决策规则。市局党委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依法集体决策制度。2023年涉及人事、经费、基建等重大事项的均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度。严格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班子成员之间沟通、交流,集体研究。
(二)积极推进公职律师制度落实。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参与公职律师考试;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积极参与欠缴税款优先权申请,参与我局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参与局内各类合同的审核拟定,为我局提供多条法律咨询意见;在重大事项决策、税收政策制定、重大疑难案件处理时主动征求法律顾问意见,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遵守税务行政处罚程序,认真落实《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
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与非强制性执法,认真制定并落实《税源管理分局标准化建设方案》,开展规范化税务约谈新模式。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我局按要求编制了《国家税务总局福安市税务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提醒和督促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和教育警示。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规范复议办理维护合法权益。严格依照法律、税收政策规定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对基层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坚决予以维护,对不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不遮丑、不护短,依法撤销或要求变更。2023年暂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
针对基层社保费征缴矛盾问题,在“枫桥式”税务所试点单位溪潭分局成立社保调解工作室,通过撰写“社保费政策电子书”、“社保费判例汇编”,宣传社保政策。自新成立来调解征纳之间、企业与缴费人之间的矛盾3次。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坚持普法与“内控制度建设”相结合。根据宁德市局下发的《宁德市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试行)》等8个内控专项制度文件,将本部门排查出的风险点信息及其风险防控措施全面、准确、及时地录入内控平台,并根据业务变化情况及时调整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二)坚持普法与“执法责任制度”相结合。2023年,我局已进行执法责任追究6人次,其中通报批评1人次,书面检查4人次,免予追究1人次。努力构建公平公正、奖惩结合、运行顺畅、防控有力的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机制。
(三)坚持普法与落实“三项制度”相结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三项制度”执法公示实施办法、工作指引和公示清单范本,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四)坚持普法与“执法公示”监督相结合。2023年,通过总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税务执法主体、人员、职责等基本信息。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公开非正常户认定295户次,行政处罚决定3074户次。对行政强制执行、较大数额处罚等方面进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4户次。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实现“黑名单”及联合惩戒互动化,将税收违法“黑名单”工作作为落实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工作内容。
按照上级推广数电票工作部署,领导班子靠前指挥,带队走访涉税中介机构;师资人员辅导代理记账人员开具数电票,高效提升辖区开票率;组织安排数电票周末培训会,在周末面对面辅导个体户开具数电票。截止2023年6月30日,我局共上线数电票试点纳税人13452户,开票率排宁德地区第六名,任务量占全区17.92%。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2024年,我局将加大依法行政培训力度,开展定期旁听庭审活动与依法治税培训讲座,提高全体干部依法治税工作意识。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到全局工作突出位置,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减税降费、组织税费收入、税收征管改革等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中,加强跟踪问效、督促落实,坚持依法决策、规范执行、严密监督共同推进。
国家税务总局福安市税务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