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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福安市税务局湾坞税务分局关于送达《催告书》(宁德市越荣新材料有限公司)(行政强制执行适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15日08时22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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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德市越荣新材料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981MA33JXG43P 

  我局于2025年327日作出《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宁安税湾坞强催〔2025〕3号),因我局通过其它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将上述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特此通知。 

  联系人:洪洪、黄敬淡 

  联系电话:0593-6816591 

  附件:《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宁安税湾坞强催〔2025〕3号) 

    

    

    

  国家税务总局福安市税务局湾坞税务分局 

  2025年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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