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福克斯电机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350981665054900)
我局于2025年04月24日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安税城北处〔2025〕1002号),因我局通过其它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106条规定,将上述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特此通知。
附件:《税务处理决定书》(安税城北处〔2025〕1002号)
联系人:陈清盛、陈建 联系电话:0593-6816369
国家税务总局福安市税务局城北税务分局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