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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福安市税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28日11时45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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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为主线,以高水平建设效能税务为目标,以深入实施“强基工程”为契机,统筹推进政治建设、组织收入、征管改革、优化服务、队伍建设等重大任务,现对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将我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

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依法治税的根本遵循,增强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税务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组织学习行政处罚法、保密法法律相关知识。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开展“党委书记讲法治课”,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责的意识和能力2025年我局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达100%,进一步提升了税务执法队伍的专业素质。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一)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坚持权力行使和责任承担有机统一原则,全面梳理编制行政权力和法律责任事项,确保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按照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制度要求,协力推进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累计审议并公布本机关及派出机构《权责清单》和《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各12份,涉及权责事项1561项。

(二)提升纳税服务质效。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优化流程、压缩环节,办税服务厅平均等候时间缩短38%“来了即办、办完即走”成为常态。大力推广“征纳互动”平台应用,全年提供线上咨询38718人次,人工互动13764次,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7件。不断完善诉求响应机制,办理纳税人缴费人诉求576件,诉求回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纳税服务投诉率保持在0%。

(三)筑牢税费征管风险防线。严格落实税费征管“强基工程”要求,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切入口,积极探索监管新方式。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采取“机扫+人工”方式,2025年开展常规风评160户次,全方位扫描税种疑点信息380条。深入剖析船舶、律师行业经营模式、产业链条及涉税风险,编写《船舶行业征管建议》《律师行业税费政策遵从与风险管理指引》等帮助企业快速掌握适用政策与合规要求。

(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始终将法治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根本保障,组织司法案例解析讲座等,持续加强税务干部法治意识教育和规范执法行为引导。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联动,进一步深化税收普法,举办“税法课堂进校园”“税法下乡”“政企面对面”等活动,累计覆盖各类群体超5000人次。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合规经营、诚信纳税。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坚持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机制。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2025年组织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2次。严格落实税务总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有关规定,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认真履行备案工作,切实提高税务机关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始终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确保决策过程规范、透明、合法。完善法律顾问参与决策机制。聘请法律顾问参与欠缴税款优先执行案件办理、局内各类合同审核拟定、行政复议应诉等法律事务;在重大事项决策、重大疑难案件处理时主动征求法律顾问意见,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强化主体适格与程序合法,严格遵守税务行政处罚程序,认真执行《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分类做好行政执法公示,2025年累计公示执法信息16批次,实现税务执法公开透明。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推行说理式执法、柔性执法,不断增强执法行为的可接受度和公信力。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局党委高度重视普及应急管理知识,定期组织相关讲座,引导全局干部职工规范掌握和落实应急管理有关文件规定。切实加强对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落实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值守机制和事件信息报告制度,不断提升突发事件预防处置工作质量和水平。强化“舆情无小事”的责任感,持续完善应对机制,积极构建涉税舆情监控体系。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切实将纳税人税收法律救济权落到实处。2025年累计行政复议2件(不予受理1件、撤回申请1件),无行政应诉案件。大力开展“枫桥式”税务机关建设,推动税费争议化解,2025年以来共办理12366转办的涉税诉求件、意见建议、咨询29612345政府热线转办266,均已全部办结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纳税人。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印发的《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等“三项制度”配套文件通过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主动公开税务执法主体、人员、职责等基本信息。2025年累计公示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情况12批次、非正常户认定情况12批次,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情况等政府公开事项28批次对行政强制执行、较大数额处罚等方面进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5户次。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率先在宁德市税务系统建立“房、土、企一链联征”智能征管机制。联合自然资源部门归集不动产登记信息25829条,运用“税即视”系统图景式管理能力,构建“关联税种交叉互核模型”“差异率分类管理模型”“异常变动预警模型”三大跨税种风险分析模型,2025年精准筛查疑点数据299条。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2026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提升税收执法效能,为高质量推进税收法治工作增添动力。

(一)聚焦党建引领,服务发展大局。牢牢把握“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根本定位,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互促。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守违规招商引资“四个不得”纪律要求,推动税费收入与福安市经济发展相协调、可持续地增长

(二)坚持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加大重点领域税收风险防控,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秩序,健全信用评价和监管体系,引导市场主体规范经营。加强政策适用管理,保证经营主体应享尽享政策红利的同时,打击骗享骗税,纠正错享错退,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营商环境。

(三)加强普法宣传,增强法治观念。持续深化普法教育,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开展税法宣传教育,将法治宣传贯穿于纳税咨询、办税服务、风险提示、案件办理全过程,构建多层次、广覆盖、立体式的税收普法格局,提升纳税遵从度,营造法治政府的良好氛围。

 

国家税务总局福安市税务局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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