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机构
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承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服务和部分即办基础税源管理工作。
第二税务分局。承担本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
城东税务分局。承担城东街道、泮洋乡等2个街道(乡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城西税务分局。承担城西街道、凤都镇等2个街道(乡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凤埔税务分局。承担凤埔乡、平湖镇、吉巷乡等3个乡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黄田税务分局。承担黄田镇、水口镇等2个乡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鹤塘税务分局。承担鹤塘镇、卓洋乡、大桥镇等3个乡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杉洋税务分局。承担杉洋镇、大甲镇等2个乡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