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承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服务和部分即办基础税源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本单位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制度和规范;组织开展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承担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办理纳税服务投诉,接受、转交纳税服务投诉和涉税违法;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政策及制度,统筹协调社会化纳税服务管理工作。
第二税务分局。承担本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
第三税务分局。承担进出口税收管理,金融行业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第四税务分局。承担房地产行业、建筑行业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蕉北税务分局。承担蕉北街道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蕉南税务分局。承担蕉南街道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城南税务分局。承担城南镇、飞鸾镇、三都镇等3个乡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金涵税务分局。承担金涵乡、石后乡、洋中镇、虎贝镇、漳湾镇、七都镇、八都镇等7个乡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霍童税务分局。承担霍童镇、九都镇、赤溪镇、洪口乡等4个乡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