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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蕉城区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7日16时08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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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蕉城区税务局在市局和蕉城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各项任务,聚焦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各项税收任工作,进一步强化法治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推动政策落实,扎实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税收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区局始终坚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基本遵循和根本指南,推进新时代法治税务建设各项工作。在党的首次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后,区局于12月党委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会议上,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为区局在新时代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等问题提供了方向,确保区局该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严格税费征管。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杜绝提前征收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不搞大规模清欠,坚决不收“过头税费”,进一步提升收入增长的稳定性和税源发展的持续性,切实提高税费征管质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2020年累计组织收入54.37亿元,其中:税收收入39.6亿元,社会保险费14.05亿元,非税收入0.72亿元。

2.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区局始终将减税降费落地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民生任务加以推进,全面推进2020年以来的增值税改革、个人所得税改革等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减免政策、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为稳就业、保民生作出积极贡献。

3.全心全意做好服务工作。一是提升办税费效率。积极响应纳税人的辅导学习需求,在办税大厅自助办税区增设16个电子税务局入口辅导岗位,开展“一对一”自助办税操作辅导。2020年,区局通过电子税务局线上办理 19988户次,同比增长55%。同时与医保局、人社局窗口合作开展了业务联办,实现社保、医保业务办理及缴费“一站式”办结。二是降低纳税人办税时间。将部分审核审批职能从职能股室、管理分局的职责中分离出,由涉税事项集中审批室统一受理后,根据不同的审批事项通过内部流转进行审批。目前百万元专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等12类审核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间压缩70%以上。三是坚持从纳税人需求出发,继续将“一窗通办”“全市通办”等办税模式落实到底,努力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服务。开展2020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价,评出A283户,B3271户,持续做好纳税信用评价补评、复评工作。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健全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质量。严格落实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平竞争审查和备案管理,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2020年,未发现需要清理的规范性文件,未制作规范性文件。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程序和全链条监督,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决策方式、决策档案,拒绝决策的随意性和无效性。加大重大决策执行跟踪与反馈,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有效。

2.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作用。根据《福建省税务系统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外聘福建环三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重点在税收决策、税收执法、税收案件争议等方面提供法律专业咨询,充分听取律师团队意见,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法律效应。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一是依托内部控制管理监督平台,全面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及时发现错误并纠正,促进基层税务分局整改落实。二是积极探索,鼓励基层税务分局和执法人员积极作为,确保税收工作落实到位。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深化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充分利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基础信息、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其他事项、执法服务等7类事项;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2020年共配置20台执法记录仪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顺利上线音像记录管理平台,实现常态化运作。认真学习重大事项审核制度相关规定,为后续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3.规范行政处罚裁量。落实新《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落实对受疫情影响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相关资料的纳税人免予行政处罚的措施。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全面完成权责清单的制定。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要求,圆满完成区局本级《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蕉城区税务局权责事项信息表》、《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蕉城区税务局权力和责任清单》、《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蕉城区税务局税务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及10个税务分局关于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涉税事项权责清单的编制工作,进一步明确并完善了税收服务的权责边界。

(七)完善权力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落实行政复议应诉制度。一是严格落实复议诉讼有关规定,积极与上级局和兄弟局开展交流沟通,听取各方专业人员对有争议或者不确定的法律问题的意见。通过整合内化,完善自我观点。二是加强针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学习培训,提高从事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人员工作的水平和能力,打牢工作基础。三是建立健全税务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0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八)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1.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公开机制,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积极配合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调整、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等重点工作,有效增强税务机关工作透明度,规范权力运行,提升税收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能,为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营造良好的税收政务环境。

2.拓展公开渠道。整合资源,优化宣传方式,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利用微信群、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LED屏等多种渠道更新税收政策等便民消息,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范围。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多举措提升领导干部法治观念。为使我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养,我局结合自身特点和实际,通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支部学习等形式,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兴税”、“法宣在线”等平台,学习《宪法》、《民法典》、《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宪法网上知识竞答,将学法用法贯穿到实际生活中。组织开展2020年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全员参加并通过考试,平均97.94分。

2.加强税法宣传教育。一是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大型宣传活动。活动通过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展开。召开“依法诚信纳税 优化营商环境”诚信兴商宣传月讲座会,围绕企业诚信纳税等热点政策进行纳税辅导,为纳税人讲解宪法和法律知识,增进企业对法律法规保护企业营商环境建设的知晓度和认同感。二是以现代化信息技术为依托,利用微信群等精心打造网上宣传平台。三是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宣传栏、宣传平等,及时宣传各项税收政策。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健全法制机构。进一步理顺法制机构的职责,突出税收法制工作主业,加强法制机构力量配备,优先选派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部到法制部门工作,为法制工作提供坚强后盾。

2.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根据《福建省税务系统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外聘福建环三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根据《福建省税务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积极培育公职律师队伍,鼓励税务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升全局执法队伍素质。目前,共2人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其中1人为公职律师。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运行常态化,全面贯彻落实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定期听取有关依法治税的工作汇报,集体研究依法治税工作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依法治税重大决策部署,切实解决实际问题。2020年全年召开3次全面依法行政小组会议和4次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

    二、存在的问题

1.个别干部法律意识不强,法治思想有待提升。

2.法治人才较为缺乏,具有专业法律背景的干部不多。

三、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依法治税,从严治队,提升站位,服务大局,以法治创建为抓手,以规范税收执法和加强内部监督为重点,夯实基础补短板,开拓创新抓落实,不断深入推进税收现代化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作用,着力解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等制度。

(二)进一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按照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行政处罚。认真学习研读新版《行政处罚法》和有关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相关文件,进一步提升执法准确性。

(三)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质量。继续做好税法宣传,落实好干部学法制度,不断丰富税法宣传的形式和内容,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持久性,积极营造依法行政的社会环境。

(四)进一步防范税收风险。严格管理和教育各部,积极引导干部依法收税、按规履职,不断提高税务干部的业务素质,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大力防范税收管理风险和税收执法风险。

 

                           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蕉城区税务局

                                                       202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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