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蕉税城南税告(2026)1号
宁德市蕉城区三都镇城澳禄姜食品店(纳税人识别号92350902MA2YL94Q9Q)等纳税人:
因附件所列的1409户纳税人为市监异常名录状态,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管理条件,决定2026年不予延续定期定额征收方式,自2026年1月1日起为查账征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6条规定,因本次税务事项受送达人数量众多,现依法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蕉城区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蕉城区税务局城南税务分局市监异常名录状态不予延续定期定额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蕉城区税务局城南税务分局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