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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蕉城区税务局城南税务分局关于2026年不延续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纳税人税务文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25日11时20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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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蕉税城南税告(2026)2号

宁德市蕉城区飞鸾利瑞水产育苗场(纳税人识别号92350902MA304LA720)等纳税人:  

  为规范和加强个体工商户税收管征,附件所列的206户纳税人符合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管理条件,决定2026年不予延续定期定额征收方式,自2026年1月1日起为查账征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6条规定,因本次税务事项受送达人数量众多,现依法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蕉城区税务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蕉城区税务局城南税务分局不予延续定期定额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蕉城区税务局城南税务分局 

                                       2026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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