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主要职能: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服务和部分即办基础税源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承担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
第二税务分局
主要职能:承担本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
鳌阳税务分局
主要职能:承担鳌阳镇、南阳镇、犀溪镇、清源镇、斜滩镇、武曲镇、凤阳镇、平溪镇、坑底乡、大安乡、竹管垅乡、托溪乡、芹洋乡、下党乡等14个乡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