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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霞浦县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7日11时37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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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霞浦县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和《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聚焦减税降费、组织收入、优化税收执法方式与完善税务监管体系三大重点任务,树立依法行政理念,突出依法治税主线,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有序推进。现将我局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严格依法征税。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按照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坚持减税降费与组织收入同部署、同推进。全面加强重点税源管理,深化税收分析,强化税源监控,挖掘税源潜力,确保了组织收入稳中有进。

2.依法发挥税收职能。坚决落实减税降费优惠政策,确保优惠政策落地见效。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以推进霞浦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立足点,着力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重点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深化增值税改革中的增值税降率及配套措施等税收优惠政策。全年辅导纳税人1.58万户次,累计微信宣传22万条,发送短信31.3万条,实现政策宣传全覆盖。累计在特色行业开展减税降费宣传活动10余次,由我局拟稿的减税降费宣传稿,被人民日报、福建日报、新闽网等各级新闻媒体采用42条。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积极推行权力清单制度,规范和改进行政许可行为,不断提高税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4.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2019年,我局从纳税人需求出发,以实际行动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一是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行26项优化服务措施,优化企业开办、发票、申报、注销全流程,推动办税流程提速增效,2019年,企业纳税业务办理时长平均减少31.25%。推行“银税互动”,帮助纳税信用优质的企业与银行沟通解决融资困难,目前我局已与建设银行等4家银行确立合作关系,帮助4户企业取得贷款资金243.8万元。二是着力提升服务质效。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领导值班制,设立个人所得税、机关保等社保非税收入业务专窗,分类分流纳税人。开展窗口人员服务考核,制定《纳税服务之星考评办法》,不断提高纳税服务质效。三是出口退税提速增效。加快出口退税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在法定10个工作日完成退税审批的基础上服务再提速。2019年,我局累计办理出口退税18个批次,平均退税时间4.83个工作日。

5.加强税费管理。继续深化个人所得税改革,落实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推进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实行城乡居民“两险”网格化管理。以县、乡镇、村居“三级联动”为纵轴,横向抓好政府、税务、人社及医保,构建九级征缴网格,推动“两险”征缴全覆盖,打造城乡居民“两险”网格化管理推进税收共治,全力完成城乡“两险”征缴任务,加强民生保障。共为43.8万人申报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9263.9万元,为11.7万人申报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2451.6万元。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平竞争审查和备案管理。2019年,霞浦县局未发布规范性文件。

2.健全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霞浦县税务局每年开展一次对本机关制定及牵头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健全和落实日常清理和集中清理机制。

3.形成政策执行反馈机制。结合税制改革和政策调整的重点,利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重点税源企业实地走访和功能型党小组活动等方式深入开展综合性税收政策调研,并根据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思考与反馈。

4.做好证明事项清理。2019年,我局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关于加强税务证明事项取消后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认真落实取消税务证明事项有关工作,不保留或变相保留证明事项,不将税务机关的核查义务转嫁给纳税人、缴费人。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和有关制度规定,结合霞浦县税务局工作实际,成立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每季度定期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减税降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及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城乡居民“两险”征缴推进工作等依法治税重大工作事项。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 推进税收业务和内部管理规范化。2019年,严格落实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出口退(免)税管理规范、财务管理规范、政府采购工作规范、督察审计规范等。

2.完善税收执法程序。严格落实总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及省局制定的《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量化税务行政行为的具体情形及其适用的具体条件、标准、幅度和方式。2019年,累计行政处罚2798户次,处罚金额合计72.8万元。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深入推进内控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宁德市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试行)》、《宁德市税务系统法制工作风险控制制度(试行)》等8个内控专项制度等。内控主责部门将本部门排查出的风险点信息及其风险防控措施全面、准确、及时地录入内控平台,并根据业务变化情况及时调整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2.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县局党委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强化税收执法督察,2019年开展税收执法和“三公”经费和扶贫资金方面的执法督察。

3.完善纠错问责机制。深化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通过执法督察、疑点数据核查等途径发现的执法问题,严格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在认定责任性质、明确责任人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程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过错追究。2019年,全县税务系统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共计9人次。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完善复议应诉工作体制机制。建立行政复议相关部门协同应对机制,健全行政复议发现问题回应机制。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工作,加强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例指导,在欠税的追缴、税收优先权的实现等方面与法院形成合力。建立健全税务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等制度。

2.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健全税务行政和解调解制度,实现调解和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有机衔接、相互协调。促进投诉管理规范化,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建立纳税人以及第三方对税收工作质量定期评价反馈制度,对部分投诉事项实行限时受理、处置和反馈。2019年霞浦县税务局共受理12366转办投诉32件,均已办结,办结率为100%

(七)增强税收法治观念

1.提升税务机关领导干部法治理念。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精神,实施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和局务会议集体学法制度。通过学法用法与考核制度,切实提升我局领导干部法律素养与依法行政能力,促进税收工作的开展。

2.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创新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教育活动,税务干部的法治意识、执法能力得到很大提高。局班子成员带头学法、讲法,县局局长以“规范税务执法建设法治税务”为题,通过生动的案例分析与理论结合,阐述税务系统干部如何规范税务执法,不断提高依法治税能力。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辅导讲座与税收实务操作相结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培训质量。今年以来,我局先后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了税务干部的法律素质,为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打下良好基础。

3.加强税法宣传教育。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全面实施“七五”普法,在国家宪法日、税收宣传月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活动。二是依托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学堂、税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和方式,实现税法宣传常态化、多样化。

4.引导形成诚信纳税氛围。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9年,我局完成2018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累计参评户数5468户。其中A级纳税人123户,占参评户数的2.25%B级纳税人1198户,占参评户数的21.91%M级纳税人2934户,占参评户数的53.66%C级纳税人207户,占参评户数的3.79%D级纳税人1006户,占参评户数的18.40%。对纳税信用好的纳税人依法提供更多便利,对纳入"黑名单"的纳税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加强宣传,形成正向激励和反向警示的双向合力,为诚信纳税营造良好氛围。

5.促进税收社会共治。加强协税护税制度建设,努力提升综合治税水平。深化与司法、公安等部门的联络机制,加强与发改局、银行等部门的协作配合,配合市局稽查局,稳步实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联合惩戒措施,整顿规范税收秩序。依法实施涉税中介行业监督管理,支持和引导行业协会依法开展行业自律,鼓励相关中介机构提供优质涉税专业服务。

(八)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健全税务机关法制机构。霞浦县税务局共有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干部27人,并在法制股配备一名法律专业人员,加强法制审核。

2.完善税收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落实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发放税务检查证,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3.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和使用。根据中央《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研究落实相关岗位人员法律职业资格管理要求,加大对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录用力度,鼓励税务干部考取法律职业资格。2019年一名干部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

4.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根据《福建省税务系统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和《福建省税务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的要求,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作用。2019年,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意见28条,公职律师实施法制审核3件。

(九)全面推行执法“三项制度”

1.实施行政执法公示提高税务执法透明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三项制度”执法公示实施办法、工作指引和公示清单范本,通过办税服务大厅信息公开栏、“信用宁德”网站等渠道,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执法公示,打造公开、透明的税收法治环境。目前,事前公示执法主体及其主要职责、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税服务指南、法律救济渠道等15项内容;事中公示办税服务场所有关信息、执法人员信息及文书、定期定额户核定初步结果等6项内容;事后公示事项19项。

2.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提高税务执法规范度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是行政执法活动合法规范有效的重要保证。我局采取以文字记录为主、音像记录为辅的形式,对税务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目前,我局共配备执法记录仪11台,税务约谈室正处在前期规划中。

3.实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提高税务执法公正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是保障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保证执法公正的重要措施。一是明确法制部门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前我局从事法制审核人员3人,占本单位从事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许可等执法活动的人员总数的3.4%。二是明确法制审核受理事项范围。县局严格按市局文件明确规定的法制审核受理范围受理法制审核事项。三是明确审核内容及程序,确保法制审核质量。2019年,全县税务系统完成重大执法决定事项法制审核共3件,法制审核通过3件。

二、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19年以来,我局在贯彻落实依法治税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税收法治观念和执法能力有待加强,税收执法基础工作需要进一步夯实。具体表现为:执法不严、选择性执法现象偶有发生;部分税务人员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法律专业人才偏少,不适应依法行政工作要求;面对税制改革的新形势和纳税人的新需求,在服务、辅导纳税人措施上还不多,与纳税人的有效沟通和良性互动不够深入,纳税人满意度有较大的提升空间。这些问题的存在,既有主观方面的因素,也受客观环境的影响。在今后的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中,我局将认真分析原因,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依法治税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2019年主要负责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党建引领法治加强依法行政

坚持不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落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税收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推动党建工作与依法行政工作深度融合,把加强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依法行政工作各领域、税收工作各环节和执法队伍建设工作各方面。

(二)加强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建设

加强依法治税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县局制定《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的通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以及《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2019年,组织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2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4次,党委书记讲法治课1次。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完善行政决策规则。制定并完善县税务局党委工作规则和县税务局工作规则,完善县税务局党委会议和行政会议的重大决策范围与程序,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作用,在重大事项决策、重大疑难案件处理时主动征求法律顾问意见,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依法治税能力水平。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2019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民生关切,强化税收政策宣传解读,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网上政务公开,及时公开 “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等信息,同时,利用办税大厅公开栏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努力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服务和推进我县税务系统税收工作,为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保障。

四、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2020年,我局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和县委、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着力提高全县税务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水平,全面推进税收法治化进程。

(一)夯实全面依法行政工作。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二)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制定的《霞浦县税务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对照《工作任务分解表》所涉及的工作任务,按时间节点完成。明确局内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深化依法行政实践,促进严格公正透明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高税收执法效能。

(三)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税收执法,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发布<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1号)有关规定。

(四)加大依法行政培训力度。重点突出法治思维培训,加强对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培训;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继续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基础法律知识专门培训。

(五)依法做好行政救济工作。依照《国家税务总局行政复议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行政复议委员会议事规则》,严格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基础工作。深入研究税务行政和解调解制度,实现调解和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积极运用和解、调解手段化解税收争议。

(六)持续推进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加强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管理,认真落实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各项工作制度。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等方面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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