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主要职能: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服务和部分即办基础税源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承担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承担税收信用体系建设。
第二税务分局
主要职能:负责本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
狮城税务分局
主要职能:负责狮城镇、浦源镇、纯池镇、李墩镇、七步镇、咸村镇、礼门乡、玛坑乡、泗桥乡等9个乡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