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周宁县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pvCount}}次 字体: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周宁县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1月1日起至2025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周宁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周宁县狮城镇东门大道1号,邮编:355400,电话:0593-5667600)。

根据一、总体情况

根据(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依托税务部门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公示栏、媒体宣传平台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聚焦税费政策宣传推广,积极开展“进园区”“进企业”税收宣传及专题宣传辅导会,推进税收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根据(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方面。始终将依申请公开作为解决纳税人缴费人诉求的重要途径,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畅通网络、信函等公开申请渠道,为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的依申请公开服务。2025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次。

根据(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规范政府信息管理,逐件甄别信息内容,履行政府信息发布审核、保密审查等规定,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数据真实、表述规范。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动态管理机制,及时做好信息更新,维护信息公开时效性、准确性。

根据(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充分利用好宁德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和周宁县人民政府官网,主动公开个体工商户定额、行政检查、税收政策等内容,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知情权。依托各类新媒体平台,持续开展税费政策、税费服务等宣传,增强税收普法力度。

根据(五)监督保障方面。自觉主动接受公众监督,积极响应纳税人缴费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分工,提升干部政务公开业务能力,抓实抓牢发现问题整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根据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56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根据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根据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根据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根据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仍存在不足:一是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大。二是信息更新质量有待提高。下一步,将从两方面加以改进:一是拓宽线上线下宣传。通过“线上+线下”全方位推送税收政策,聚焦政策变化重点,针对性开展宣传辅导,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及时知晓政策内容。二是严格信息发布审核。着重审核信息质量,精选纳税人缴费人关心关切的税收政策、服务措施,开展广泛宣传,及时撤销过时政策信息,保障政策宣传精准性。

根据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