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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柘荣县税务局食堂劳务项目采购文件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4日11时04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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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柘荣县税务局食堂劳务项目采购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柘荣县税务局诚邀食堂劳务采购项目供应商于202412917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书面密封报价响应文件参与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和要求

采购内容:柘荣县税务局食堂劳务外包项目,主要负责我局食堂日常用餐和公务接待的菜谱制定和菜肴制作;负责面点制作;负责县局食堂按餐饮标准开展环境卫生清洁、餐具洗消、厨房垃圾收集清运;负责菜肴售卖刷卡、餐饮服务等。

(一)人员基本要求

1.主厨1名:要求身体健康、具有厨师资格证书(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三年以上餐饮工作经验。

2.帮厨(粗加工、卫生清洁工)2名:要求身体健康,年龄55周岁以下从事服务行业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服务员1(兼职):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45周岁以下,从事服务行业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女性。

以上岗位人员合计4名。

(二)服务基本要求

1.本次食堂劳务外包项目采购,成交供应商必须自主经营管理,不得分包、转包、变相转包、合作经营或以他人身份挂靠、合作。如有发现存在上述情况,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而不予成交供应商任何补偿或赔偿,成交供应商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及民事责任。

2.成交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同时也要遵守采购方的相关规章制度。

3.餐厅、接待厅、操作间等均属于成交供应商管理范围,成交供应商保证食堂区域卫生、整洁。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采购方相关规章制度,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不能与用餐人员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采购人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4.成交供应商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签订合同时还须与采购方签订饮食安全卫生责任状。采购方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承包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身体健康,承包者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5.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工作人员卫生(一次性口罩)、劳保用品(手套、袖套、雨鞋、围裙)等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自理,整个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卫生监督所制定的标准,采购人有权监督,并定时检查。

6.保证一日三餐正点,适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饭菜可口。不准出售变质、变味食品。

7.早餐应提供小菜类4道,豆浆、炸物鸡蛋、面点等最少3种,粥一种,面食一种;午餐应提供热菜6222杂合)、主食1道、汤类1道;晚餐应提供热菜类4道,主食1种、面点1种,汤1道、捞化4种(具体类别可适当调整)。

8.所提供膳食成品如油条、油饼、包子、馒头、面包糕点等尽量由成交供应商自行生产。

9.食堂水、电、煤气等费用由采购人自行负责,食堂每日所需原材料由采购方派专人采购,成交供应商每日需派人员协助验收菜品数量和质量。

10.成交供应商每天根据库存情况制定次日的食材采购单,每周五向采购人提供下周食堂菜品菜谱。

11. 成交供应商应关注就餐人员饮食偏好、口味,以及对各类菜肴的喜好度,收集数据,定期更换菜谱,保证菜谱有创新。

12.采购人现有的场地、厨具、设备、低值易耗品、耐用品等,无偿提供给成交供应商使用。成交供应商必须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对采购人提供的厨具设备、设施应及时进行保养、维修,延长其使用年限。保养、维修的费用由采购人负责,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功能。承包合同期满后,成交供应商应将厨具设备完好地返还,并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完好,若有损坏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13.成交供应商因工作需要需增加其它厨房设备时,由成交供应商提出采购需求,采购人审核后采购,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14.成交供应商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求,依法用工,按规定为用工人员缴纳社保及工伤意外险。如发生用工纠纷及用工安全责任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15.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每天有合同中约定的人员到岗,包括数量和资质约定。食堂工作人员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成交供应商应派出同岗位同级别人员顶班,否则,按每人每天200元扣劳务款。

16.成交供应商负责生产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服从采购人的统一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无事故。

17.成交供应商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办理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确保从业人员在聘用后一周内办妥有效健康证。员工上岗期间须统一着装(由成交供应商提供)。若发现无健康证,每一人次扣劳务款200元;无统一着装的,每一人次扣劳务款100元。

18.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从业人员的住宿问题,采购人不提供住宿场所。

19.采购人有权根据管理需求设置或调整相应的考核条款,加强食堂的管理。

二、采购项目限价

18万元(含奖励金1万元)。

三、资格条件

(一)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价文件所服务的,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3.供应商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二)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和人员相关证书。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若发生变更,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其复印件应清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四、采购方式和成交原则

本项目采用竞价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采购工作小组根据评分细则,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汇总各合格供应商的综合得分(取小数点后的2位数),并按各合格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第一、第二、第三成交候选人。

五、服务时限

2024年2月10日至2025年2月9日,到期在价格不变,服务内容及质量不变下可续期

六、报价及履约保证金

在报价截止前,上交项目限价1%履约保证金,交至账户:国家税务总局柘荣县税务局,账号:1407001209022025178,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宁德柘荣支行

七、验收及付款方式

(一)验收方式:以服务要求及合同规定的相关参数进行验收。

)服务费用结算分部分:

第一部分:合同成交总金额为成交价,结算方式:以基础费用为基准,按月进行考核,按月支付,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税务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付款。

第二部分:食堂工作奖励金一年1万元,结算方式:以年奖励金为基准,按季进行考核,按季支付,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税务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付款。

)付款方式:按月付款

八、采购文件领取及报价截止时间、地点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4124日至2024年1月26日(间隔不少于3个工作日)。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月29日(星期一)17: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柘荣县屿前路2号,国家税务总局柘荣县税务局办公大楼6602室。

九、报价响应文件组成

1.报价一览表

2.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报价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代表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

4.其他证明文件

5.具体响应内容(要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

十、在报价截止前,采购人可以对本文件进行修改或更正。

联系人:陈小敏               联系电话:8332616                                             

国家税务总局柘荣县税务局

                               202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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