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应急预案解难题。做好城乡医保征管职责划转后续工作,按照医保与税务联合制定的城乡医保征缴中可能出现问题的具体情形和处理预案,经过业务负责同志的多方沟通跟踪,妥善处理了余女士等错缴城乡医保的问题,确保缴费人待遇不受影响。
二是优惠政策早明确。加强与宁德市医疗保障局、宁德市财政局沟通联系,联合制发《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施意见》,明确企业缴纳的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合并实施的生育保险)单位缴费费率降至4.35%,阶段性减征实施时间明确为2月至6月。
三是退抵工作稳推进。与医保部门共同做好2月已申报缴纳职工基本医保费的减征部分退费工作,并建立退费数据日报、周报制度,及时掌握退抵进度,推进优惠政策落实。截至4月15日,全市完成退抵5676户次,金额3344.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