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请召集会议,推进部署。与人社、医保、财政部门密切协作,主动提请市政府于9月11日召集各县(市、区)政府业务分管领导、税务、人社、医保负责人和市直相关部门业务负责人,召开会议部署全市城乡“两险”参保征缴推进工作。二是促成制发文件,明确目标。与人社、医保、财政部门共同会稿,促成市政府办于9月10日制发《关于下达2020年基本养老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目标任务的通知》,对城乡“两险”参保征缴工作的组织保障、工作措施、政策宣传、量化考核进行具体部署。三是联合开展督促,加强保障。由税务、人社、医保建立参保征缴动态定期汇报,由市政府办根据动态情况,开展城乡“两险”参保征缴进度通报,并适时对缴费进度落后的县(市、区)进行实地督促或约谈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