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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柘荣县税务局关于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4日16时30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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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克云(纳税人识别号352231********0915)等纳税人:  

因附件所列的2份2023年08月份应申报未申报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采取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6条规定,将其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公告中的纳税人识别号已做脱敏处理,具体税务文书可到办税大厅或主管税务机关领取。

纳税人姓名

纳税人识别号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文号

郑克云

352231********0915

柘税限改(2023)1000000009号

林瑞明

352231********0632

柘税限改(2023)1000000012号

税务机关联系电话:0593-8332678    

地址:宁德市柘荣县屿前路2号

附件1.柘税限改(2023)1000000009号

附件2.柘税限改(2023)1000000012号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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