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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福安市税务局劳动驿站劳务服务外包项目采购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5日15时50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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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内容和要求

为做好我局劳动驿站品牌建设,进一步提高劳动驿站我局站点服务水平,为我局塑造更好的社会形象创造更好的条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福安市税务局实际情况,此次劳务外包所需服务涉及:1.在我局劳动驿站设置2个劳动服务岗;2.在我局劳动驿站设置1个涉税服务引导岗劳务人员必须按照采购人拟定的岗位条件要求,服从采购人单位管理,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等,如发现,采购人将给予相应的薪资扣除。

二、采购项目限价

外包劳务服务期限1年,最高控制价22万元。

三、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当具有法人资格和提供劳务外包服务的能力。

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方式和成交原则

 以竞争为基本原则进行采购,由具备资质公司进行报价,采用最低价确定中标公司。

五、交付地点、交付时限

地点:按照采购人拟定的岗位条件要求,劳务提供方统一安排符合要求的人员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工作。

交付时限:2024年8月15日前中标公司需要安排外包劳务人员到采购指定的工作岗位工作。

六、报价及履约保证金

劳务服务外包期限1年,最高控制价22万元。供应商应以包括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人员工资、招聘费用、投标人经营利润、低值易耗品、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不可预见费、公司佣金、税费等一切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他应缴的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

报价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总报价

劳务服务外包项目

22.0万元

 

总报价金额(大写)贰拾贰万元

说明

 

1、 以报价总价最低价原则确定供应商,计算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调整单价;

2、 供应商报价(含单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无效。

七、验收及付款方式

验收:采购人对劳务人员每月的考核结果进行核查。

付款方式:按月支付,具体支付根据考核情况而定。劳务人员需服从采购人单位管理,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等,如发现,采购人将给予相应的薪资扣除。采购单位依据上月考核结果发放劳务费,达到要求的按月以转账方式支付。工资薪金中预留一部分作为满意度考核奖励,具体发放额度以甲方考核发放结果为准。

八、报价响应文件组成

1.报价一览表

2.工商营业执照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报价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代表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

4.其他证明文件

5.具体响应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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