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宁德市蕉城区税务局机关大楼11-17层楼道及卫生间、17层会议室、附属楼3层楼道修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JWZ-C2024025
2、项目名称:宁德市蕉城区税务局机关大楼11-17层楼道及卫生间、17层会议室、附属楼3层楼道修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1.5629万元(人民币)
5、最高限价(如有):41.5629万元(人民币)
6、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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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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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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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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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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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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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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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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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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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蕉城区税务局机关大楼11-17层楼道及卫生间、17层会议室、附属楼3层楼道修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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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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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629
(含暂列金2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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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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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629
(含暂列金2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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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8、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①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资格审查不合格。(2)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只接受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前来报价。[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中小企业。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4日 至 2024年09月23日,每天8:30至12:00,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2室
方式:(1)(1)至我司直接办理的需携带贵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2)采用邮件方式办理购买磋商文件事宜的投标供应商。按照本项目发布的公告,将营业执照扫描件、《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 809948365.com。未购买磋商文件者或未发送报名信息的响应将被拒绝。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2室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蕉城区税务局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90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18050360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微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2室
联系方式:谭女士/0593-2083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