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受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蕉城区税务局委托,对宁德市蕉城区税务局房屋可靠性鉴定服务外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FJJYCG鼎(2024)019
2、项目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第三章“谈判内容及要求”。
3、谈判文件购买时间:凡有意参加谈判者,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购买谈判文件方式:须在谈判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电汇或转账方式购买,填写并递交《谈判文件领取表》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47910987@qq.com )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供应商可自行下载《谈判文件领取表》),未在谈判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缴费或未书面确认的,视为未购买谈判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谈判资格。
4、谈判文件售价: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纸质文本谈判文件或电子文档谈判文件)。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人民币。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纸质文本谈判文件 与电子文档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谈判文件售后不退。谈判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文本为准。
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12月04日 15:00(北京时间),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到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金马北路春风里小区大门右侧二楼)开标大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供应商。
6、谈判时间、地点
6.1谈判时间:2024年12月04日 15:00(北京时间)
6.2谈判地点:宁德市蕉城区金马北路春风里小区大门右侧二楼(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开标大厅。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7.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7.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8、申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供应商须知第3条“合格的供应商”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3)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5)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6)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其他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证书(见证取样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等)。
2)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若谈判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须为原件。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5)其他详见本项目合格供应商。
注:供应商以上条件中有任何一条不满足,其响应文件无效。涉及原件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涉及复印件的,供应商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材料或资料,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公告信息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请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宁德)
(http://fujian.chinatax.gov.cn/ndsswj/xjtzgg/202411/t20241126_584728.htm)
10、公告期限
9.1、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发布谈判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9.2、成交公告的公告期限:发布成交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蕉城区税务局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90号
电 话:18050360999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投资区内1#楼三层311-315室
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金马北路春风里小区大门右侧二楼
电话:17679977561
E-mail:47910987@qq.com
项目联系人:林晶晶
12、购买谈判文件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
账号:9060323010010000060090
开户行: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玉龙信用社
附: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标的一览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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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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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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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金额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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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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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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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保证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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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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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蕉城区税务局房屋可靠性鉴定服务外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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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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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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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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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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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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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供应商对同一采购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采购包为单位。
2、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谈判文件领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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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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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蕉城区税务局房屋可靠性鉴定服务外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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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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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JJYCG鼎(2024)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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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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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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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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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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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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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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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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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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