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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福建省天平燃料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8日10时18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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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福建省天平燃料有限公司

《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福建省天平燃料有限公司:

    我局于2018年11月6日向你公司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宁税三稽通[2018]37号),由于你公司失联,文书无法直接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6条规定,将该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18年11月6日

 

 

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宁税三稽通[2018]37号

福建省天平燃料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350926761782254):

    事由:柘荣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于2015年7月23日对你(单位)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涉税情况进行检查,现因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涉及税务机构变更。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32号公告)。

    通知内容:原柘荣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的职责和工作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承继,尚未办结的事项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办理,已出具的执法文书继续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1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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