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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宁德市天瑞工艺制品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适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04日10时41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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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天瑞工艺制品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982MA2YGCJL4A):

我局于20241025日作出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适用)(宁税三稽通〔202492号),因我局通过其它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将上述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联系人:陈芳、尹宁榆      联系电话:0593-7208103

地址:福鼎市太姥大道348

特此通知。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适用)(宁税三稽通〔202492号)

 

 

 

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41028      

 

 

 

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适用)

宁税三稽通 〔202492

 

 

宁德市天瑞工艺制品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982MA2YGCJL4A :

事由:将你公司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依据:根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21年第54号)第十条等规定。

你公司若符合《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21年第54号)第十四条相关规定,在失信信息公布前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宁税三稽处〔20243 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宁税三稽 罚〔20241 号)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罚款,我局拟将你公司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对外公布),税务机关适用 D 级纳税人管理措施(由税务机关纳税信用管理部门按纳税信用制度执行)。

你公司若未在失信信息公布前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宁税三稽 处〔20243 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宁税三稽 罚〔20241 号)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罚款,我局拟将你公司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向社会公布失信信息(详细内容见附件),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签署的《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2016版)》有关规定,拟将你公司失信信息推送至参与联合惩戒部门和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在土地供应、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政府采购、银行授信、政策性资金投放等方面被有关部门参考使用,税务机关适用 D 级纳税人管理措施(由税务机关纳税信用管理部门按纳税信用制度执行)。

 

附件:公布的失信信息

 

 

 

税务机关(签章)

20241025

 

 

 

 

 

 

附件:

 

公布的失信信息

 

一、基本情况

纳税人名称:宁德市天瑞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91350982MA2YGCJL4A             

注册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岙里工业区A15             

法定代表人:詹陈惠、男、352203********0036

二、案件性质

走逃(失联)

三、主要违法事实

经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检查所属期内,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具有偷税行为,不履行税收义务并脱离税务机关监管,经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查证确认走逃(失联)。

四、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0.2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0.2万元的行政处罚。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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